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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信息


威廉希尔中文网站教学科研奖励办法 (试行)


发布时间:

2020-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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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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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育工作者投身教育教学研究的积极 性和创造性,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高科技创 新能力,提升学校办学水平,根据《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 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教技〔2020〕 1 号)、《关于规范市直单位各种补贴、奖金、劳务费等发放项目 和标准的通知》(毕人社通〔2015〕476 号)等文件,结合学校发 展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威廉希尔中文网站在编在岗教职工、挂职干部或 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的科研人员,均可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毕节 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学科研奖励。

第三条 优秀论文奖每年评审 1 次,其余奖项一般每 3 年评选1 次。

第四条 本办法有关的教学科研奖励经费均列入学校年度科研 经费预算。科研中心根据本办法组织实施科研奖励。

第五条 奖励的项目类别

(一)学术论文、学术著作(译著)、知识产权、研究报告等。

(二)科研成果,包括自科类、人文社科类(含思政类)、教育教 学类等。

(三)教学成果。


第二章 奖励标准及要求

第六条 学术论文 申请人为学校在职在编人员,以威廉希尔中文网站为第一署名单位且申请人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刊物及校刊上发表的学术 论文,每年由学术委员会对上一年度论文进行评审,对于基础研究, 评价重点是论文的创新水平和科学价值,摒弃“以刊评文”;对于应 用研究和技术创新,评价重点是对解决生产实践中关键技术问题的 实际贡献,以及带来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实现产业化应用的 实际效果。根据收集论文数量及质量,评出一、二、三等奖,一等 奖每篇奖励 0.2 万元,二等奖每篇奖励 0.15 万元,三等奖每篇奖励 0.1 万元。如质量达不到标准,可降低评奖比例,比例调整由学 术委员会确定。

第七条 学术著作 申请人为学校在职在编人员,以威廉希尔中文网站为第一署名单位且申请人为第一主编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不含教材、文 集、作品集、科普读物、工具书及由学校资助出版的学术著作)。 自然科学及工程技术类字数在 15 万字、社科类字数在 20 万字以上, 由学术委员会根据收集著作创新水平、科学价值、教学价值评审后 评出一、二、三等奖,一等奖每部奖励 1 万元,二等奖每部奖励 0.8万元,三等奖每部奖励 0.5 万元。如质量达不到标准,可降低评奖 比例及金额,比例及金额调整由学术委员会确定。

第八条 知识产权 申请人为学校在职在编人员,以威廉希尔中文网站为独立、完全的知识产权单位,申请与本人学科专业相关的知识产权,在成 果转移转化后对发明人或团队予以奖励。其中获授权的发明专利,每项奖励 1 万元;获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每项奖励 0.4 万元;获授权的外观设计专利,每项奖励 0.2 万元,其中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奖励总数每人不超过 5 项。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和集成电路分布图设计专有权的,每项奖励 0.2 万元,每人不超过 5 项。

第九条 研究报告 针对各类重大问题提出的理论性、系统性的研究报告,经学校领导审核上报获国家级领导人批示的,按每项 1 万元进行奖励;获省级主要领导人批示的,按每项 0.8 万元进行奖励;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人批示的,按每项 0.5 万元进行奖励。

 第十条 教学成果、科研成果获奖奖励以威廉希尔中文网站为第一完成单位,由学校在职在编人 员为第一完成人的,获国家级、省(部)级和地厅级教学成果奖、 科研成果奖的,已获奖金的按获奖金额的 1:1 予以配套奖励,最高不超过 5 万元。

校级教学成果评选方法:以威廉希尔中文网站为第一署名 单位,申请人为在职在编人员且为项目主持人,已完成的校级及校 级以上各类教学成果,每 3 年评审一次,评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一等奖每项奖励 2 万元,二等奖每项奖励 1.5 万元,三等奖每项奖励 1 万元,优秀奖每项奖励 0.5 万元。 校级科研成果评选方法:以威廉希尔中文网站为第一署名单位,申请人为在职在编人员且为项目主持人,已完成的校级及校 级以上各类科研课题(项目)。每 3 年评审一次。分自然科学类、 人文社会科学类(含思政类)、教育教学类,评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一等奖每项奖励 0.5 万元,二等奖每项奖励 0.4 万元,三等奖每项奖励 0.3 万元,优秀奖每项奖励 0.2 万元。 上述奖项已获上级部门表彰,获得奖金奖励的不参与校级奖项评定。对获上级部门荣誉奖没有设奖金的,可参加学校科研成果、 教学成果奖评选。同一成果奖项各种考核时以高级等次计算一次。 

第三章 奖励程序及注意事项

第十一条 奖励按照个人申报、各系各部门初审、科研中心审 核、学术委员会评审、校长办公会通过,公示 5 日后发放。

第十二条 同一科研教学成果校内只能参评一次。

第十三条 延期两年或两年以上完成的科研教学成果不予参评。

第十四条 以上奖励以排名第一者申请,如有多人参加,获奖后由申请人根据贡献大小拟定分配方案,经系部签字盖章后报学校 科研中心备案。

第十五条 对奖励事宜有异议的,可在 5 个工作日内向学校纪 委提出申诉。

第十六条 凡未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的,不予奖励。 第十七条 若发现存在学术不端或泄密行为的,取消其奖励,如果奖金已经发放的,追回所获奖金,并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第十八条 符合本办法的涉密科研成果,报评奖程序按涉密有关要求组织实施,违反规定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凡获本办法中科研奖励的人员,需按国家有关规定 由本人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威廉希尔中文网站科研奖励办法(试行)》(毕医专〔2015〕121 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科研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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